网购遭遇虚假宣传怎么办?仙桃法院判了~
网上购物
给人们的生活
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但有时也会遇到
“货不对板”的情况
如果商家虚假宣传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近日,仙桃法院快审团队依法审理了一起商家虚假宣传,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网购案件。
2023年,王某花费160元在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一件羽绒服。收到货后,王某发现商品实物与宣传不符,该羽绒服宣传页面上标明“羽绒含绒量为90%”,但王某实际收到的羽绒服水洗标上标明“含绒量为50%”,且商品标签上没有生产厂家信息,属于三无产品。王某向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商家三倍赔偿,但商家拒绝赔偿,只愿在商品详情页面将商品信息予以更正。无奈之下,王某以销售行为存在欺诈为由,将商家诉至仙桃法院,要求商家赔偿500元。
王某的合法权益因商家的虚假宣传受到损害,王某依法可以向商家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王某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应作出五百元的赔偿数额认定。
仙桃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商家在十日内向王某支付赔偿款500元。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后,均服判止纷,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