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沔阳州划为“五乡(即悦安、咸宁、拱辰、宝城、永太)、二十图、一百里”的政区。(沔阳县志)
沔阳州,五乡,编户—百里。《湖北通志》;
沔阳州,编户四十四里。《明统志》
东曰悦安乡(简称东乡)。辖里二十:
曰汉广、曰东北、曰渣潭、曰新升、曰时雍、曰新增、曰马鬃、曰沧浪、曰泗港、曰接阳各一里,曰东二里,曰东三里,曰直一里,曰直三里,曰张一里,曰阳三里,曰阳四里,曰沙一里,曰沙二里,曰沙三里。
上南曰咸宁乡(今属洪湖市)。辖里二十三:
曰南薰、曰传上、曰直步、曰既清、曰既平、曰长夏、曰上达路、曰下达路、曰中二里、曰三中里,曰沙口、曰旱潭、曰北四里,曰上直二里、曰下直二里、曰直四里、曰直五里、曰白二里、曰司一里、曰司二里、曰司三里、曰张二里、曰许—里。
下南曰永太乡(今属洪湖市)。辖里十五:
曰后峯、曰茅埠、曰恩惠、曰西湖、曰黄篷、曰林湾、曰上平、曰下平、曰小林各一里、曰白一,曰白三,曰许二,曰许三,曰夏一,曰夏二。
西曰宝城乡。辖里十七:
曰获福、曰兴仁、曰石板、曰石湖、曰云潭、曰漕河、曰铁柜、曰剅河、曰西范、曰楚宝、曰深江、曰南池各一里,曰剅—,曰剅二,曰剅三,曰剅四,曰马九。
北曰拱辰乡。辖里二十五:
曰江北、曰窑头、曰传下、曰仵乐、曰兴让、曰黄荆、曰利乐、曰下渣、曰仁和、曰汭水各一里,曰马一里,马二里,马三里,马四里,马五里,马六里,马七里,曰马八一,阳二里,阳五里,阳六里,阳七里,阳八里,阳九里。
沔阳自梁初建郡立县后,先后为郡、州、路、府、镇,建置更迭频繁,地域多变。至明洪武九年1368年改为沔阳州,境域始趋稳定.
清末,沔阳州署设于沔城,在汉阳府西南360里,州境东西距270里,南北距290 里,总面积约为4678 平方公里。从沔城东行270里尽麻汗河至汉阳县界,东南行250 里滨江至嘉鱼县界,南行250里滨江至湖南岳州府临湘县界,西南行200里尽吵口至监利县界,西行100里尽总口至潜江县界,西北行100里至潜江县治,北行70里尽南黄河至天门县界,东北行200 里尽讷水村至汉阳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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