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仙桃] 仙桃公开审理!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我们知道错了,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弥补自己的错误。”1月17日上午9时,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湖北某汽车公司污染环境罪一案。
该案由仙桃法院一级法官马敏担任审判长,与一级法官许凡、四级法官高超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市生态环境局、沙湖国家湿地管理局等部门20余名工作人员到场旁听。
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被告某汽车公司未经环评申报,私自对不合规的产品进行酸洗退漆,并将酸洗后的废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后经仙桃市生态环境局检测,废水中总铬度为9.84mg/L,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规定的排放限值,涉嫌严重污染环境。
庭审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合议庭有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诚心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等功能。”
1月20日,参加活动人员前往沙湖国家湿地公园,共同参观了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馆,法官助理郑晓霞围绕湿地保护湖北实践、仙桃湿地资源概况及新形势下的保护建议等方面开展普法讲座,倡导大家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共同守护绿美家园。
“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包括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
“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
仙桃法院干警还深入湿地公园保护区,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湿地保护宣传图册等方式,为群众详细介绍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呼吁大家积极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让天更蓝,水更绿,山更美。”村民赵某表示,要努力做“两山”理念的践行者、宣传者,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开展互动问答8次,为群众答疑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凝聚湿地保护合力,筑牢湿地保护屏障。仙桃法院将深化“法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破坏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湿地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百鸟翔集、芦苇摇曳的人间美景永驻沔水之畔!
来源/仙桃市人民法院